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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2009

    11月5日之焰火节

          今天是11月5日。11月5日,在英国是一个特殊的日子:焰火节。

          准确地说,这个节日应该叫作“Guy Fawkes Night”,因英国16世纪的天主教徒Guy Fawkes而得名。1605年,一伙天主教徒因不满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对天主教的压制,企图对其进行刺杀,并密谋在11月5日国会开幕典礼时炸掉英国国会大厦。这次行动由Robert Catesby主谋,而Guy Fawkes在其中不过是个技术人员,专管火药爆破而已。

         由于考虑到炸国会大厦时,一些天主教的议员也可能被炸死,“恐怖分子”中有人向上议会中的天主教议员Lord Monteagle事先送了信。不幸的是,这位上议员接到消息以后,立刻报告了国务卿。在计划进行的前几个小时,当局搜查了密谋者活动的地下室,并将守在那里的Guy Fawkes逮捕。

         我向来不明白英国人为什么要庆祝这样一个可怕的故事,并将此作为节日。到每年的这一天,焰火连天,礼花齐放,人们在街上笑闹,仿佛很开心。国王,教会与教徒之间的故事,是英国历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我们的三国事迹一样,永远在一个民族的口中流传。

         1868年,清朝出使英伦的张德彝,曾在其著作《再述奇》中记述了Guy Fawkes Night烟火节的情景。

         “每届十一月初五日,通国无赖子弟皆着纸衣纸帽,蒙以鬼脸,肖佛克斯之像。或以纸作偶人,置以车内,随行四五人,皆纸衣古装,手持木棍,随带鼓乐,且行且歌,记其曲云:‘君记得冬月初五,火药地雷埋下土,为甚此事年年传,皆因世人不忘古。’又云:‘一块面包喂掊朴,一盘苦酒一盘肉,一番烈焰无情火,烧死掊朴碎其骨。’又云:‘孩子们,孩子们,齐声贺彩。孩子们,孩子们,千年未改,孩子们,孩子们,钟响叮当,弃下掊朴,耶稣救主。’‘掊朴’者,华言天主教之教皇名也。”

           从前的人,以纸衣鬼脸作乐,我猜想是因为10月31号万圣节(鬼节)刚过去,还意犹未尽吧?于今,这种扮相已很少见了。

    8/27/2009

    南宁生活片段

          南宁人的性格,在我看来是极温和的。这大概与当地人的口音有关。这里虽属于粤语方言区,但当地人却好讲普通话,让外来人很容易沟通。与一般南方味道的普通话不同,这里的“南普”(南宁普通话的简称)带着一股无辜的声调,衬上当地人普遍不太高的身量,令人觉得很没什么攻击力,可以放心。纵使遇到几个彪壮大汉,只要听到他们开口讲话的声音,也让你觉得他们只不过是一只公牛而已,虽然看着吓人,但性极温和,是干不出什么打砸抢杀的事情来的。
        今天中午,去附近的利客隆超市闲逛,顺便就在那里把午饭解决了。在我的对面,坐着两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小子,其中一个正在给同伴讲述他“光荣”的打架经历。我同样听着他的声调,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把这讲话的声音和打架联系起来,不由得暗自好笑。周围陆续聚了几个人,却都是埋头吃米粉,就我一个人是吃蛋炒饭的。特别要提出,这是我迄今为止在周边找到的唯一一家提供炒饭的小馆。对面有家卖甜品的小摊,招牌上赫然写着“海带绿豆”,“玉米糖水”等等。海带绿豆汤的组合,我不仅之前在北方闻所未闻,而且更想不到它能跟冰淇淋、珍珠奶茶一样地在甜品店里出售。吃完后,我拿出钱包到柜台交钱。收银的是一位年轻的胖男子。他看了我一下,憨憨地问道:“请问你吃的什么?”这让我再一次觉得好笑,卖家竟不记帐,收钱多少全看客人的诚实。这让我想起昨天男友带我去中山路,有名的夜市卖小吃的地方。客人点了东西,可任由他慢慢烤制,客人不用交钱,便可趁此时间到处去闲逛,末了再回来拿,卖家也从不担心客人会爽约。
        算起来,广西的各个地方也去得不少了。这真是个物产丰饶,山清水秀的地方,人们淳朴而善良,可也存在着大把大把的“山寨”,很多东西还不规范。希望这片土地以后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6/30/2009

    历史的灵魂

        清澈的伊辰河静静地流淌,玫瑰园散发着幽香,千年的石头城墙巍然耸立,中世纪建筑的尖顶直插湛蓝的天宇——这就是Winchester给人留下的整体印象。这是个人口仅4万的小城,和Southampton、Portsmouth等毗邻的海港城市比起来小得多,然而,它却是英格兰南部汉普郡的首府。事实上,它不仅仅是一郡之府,还有“英格兰的旧都”之称。要读懂温彻斯特的意义,必须先梳理一番英国的历史。这片蓊蓊郁郁的海岛,历来是欧洲豪杰的逐鹿之地。江山几易其主,风云人物来来往往,恰如沉积层一般,造就了大不列颠多重层面的文化。

        如果除去前面的石器和铁器时代不提的话,英国的文明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世纪的古罗马时期。雄踞欧洲的古罗马帝国,一直对这片独立于欧洲大陆之外的岛屿虎视眈眈。著名的恺撒大帝曾两次亲征英格兰,之后,罗马人在公元43年正式占领英伦三岛,正式标志着英国历史进入了“罗马时代”。至公元4世纪,罗马统治逐渐衰落,英伦全境虽然仍受罗马中央政府的管辖,但却分裂成若干个大小诸侯国,恰似中国历史上战国的乱世或汉末的纷争。在这纷乱之时,另一支从德国来的力量——盎格鲁—撒克逊人悄然兴起。他们先是在边境的海岸线上做做生意,后来因为边贸问题而引发了争端。战争断断续续数百年,双方各有胜负,直到公元9至10世纪,盎格鲁—撒克逊人才全面占领了英格兰南部。如今英格兰的Sussex, Wessex和Middlesex等地名,便是撒克逊人留下来的遗产了。当年Wessex王国的首都正是Winchester,而这座城池,将会随着一位英雄人物一起,彪炳千古。

        正当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在英格兰的力量逐渐壮大之时,英格兰也开始不间断地遭受北欧海盗的侵袭和骚扰。在这种形势下,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孕育出了一位著名的抗击北欧海盗的英雄,这便是Wessex的君主,“伟大的阿尔弗雷德国王”——King Alfred the Great。传说他曾扮成游吟歌手,潜入敌人的营帐探听信息。另一个非常著名的传说是,他兵败时,曾逃入一位老妇的家里。老妇不知其国王身份,请他帮忙照看火上的烤饼。忧心忡忡的阿尔弗雷德一时心不在焉,将饼烤糊。事后老妇得知他是国王,忙不迭请罪,但阿尔弗雷德坚持向她道歉。在那个年月里,英格兰的其他王国几乎都落入北欧人手中,只有阿尔弗雷德统治下的Wessex还在坚持抗战。正是在阿尔弗雷德不屈的努力下,盎格鲁—撒克逊的文化和语言才得以保全。公元886年,又一次大败北欧军队之后,阿尔弗雷德成功地收复了伦敦。这座罗马人统治过的古城已几乎被废弃。阿尔弗雷德在泰晤士河旁修建整修街道,为今日的伦敦奠下了基础。由于他的不朽功绩,阿尔弗雷德被誉为“盎格鲁—撒克逊之王”,他也是有史以来唯一一位名前被冠以“伟大”称号的英国国王。

        感谢阿尔弗雷德,英国文化没有夭折;感谢Winchester,伟大的英雄正是从这里奠定了他的基业。从Winchester中心的汽车站走出,便会看到一尊高大的阿尔弗雷德国王雕像。他右手持盾,左手高举宝剑,神情威严地凝视着脚下这片他曾保卫过的土地。这座城内到处可见盎格鲁—撒克逊时代修筑的城墙。这种城墙由特殊的石头砌成,碎裂时,会分解成尖锐锋利的石片,古盎格鲁—撒克逊人就是用这种石片磨成刀剑的。城墙下的草地上长满了三叶的苜蓿草,据说找到一片四片叶子的三叶草能给人带来好运。伊辰河(River Itchen)静静地流经这座城,在沿河的堤坝上漫步,是认识这座城最好的方式。如果细心留意,则会发现河边城墙下有一处不为人注意的围起来的铁栏,里面有一堆暗淡破旧的石头。你很可能会认为这是个垃圾堆而侧身而过,且慢!注意旁边墙上挂着的一块牌子:“这是本城现今唯一可见的罗马时代的城墙遗迹。城墙在公元3世纪竣工,圈地面积144英亩。”历史的每一个碎片就这样被精心保存起来,给予最大限度的珍爱和尊重,让它们永远活在文化的回忆中。如此说来,温彻斯特另一个令我怦然心动的细节,不是它欧洲最长的大教堂,不是花园中硕大芬芳的玫瑰,而是建于1382年,号称“英格兰最古老学校”的Winchester College。过去,那里的学生有用一块木头当盘子的传统,而现在的学校仍给每位学生配发一块木头,只不过木头被调整成了适合放进洗碗机里去清洗的尺寸。现代的外壳,历史的灵魂——这就是Winchester向我呈现的。

     

     

    4/6/2009

    天津之行

         325日,从英国回到北京。43日,和恺一起去天津。我以前从来没发过以照片为主的博,但是和恺一起在海河畔漫步,在五大道观景的时候,什么都不想说,文字和辞藻似乎也早已抛到九宵云外,只想让幸福在心底静静地流淌开来......
     

    五大道上原王光英的旧宅。对面是一排不同风格的小洋楼。

     
     

     

    原意租界马可波罗广场旁,承载游人观光的小火车。

     

     

    街景。远处是马可波罗广场的铜柱雕像。

     

    街景。阳光的恺。

     

     

     

    南开大学正门。仍然是恺的独照。

     

     
     

    2/6/2009

    飞翔与梯子

        偶然在网上发现了这么一首小诗,觉得很有意思。发上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飞翔与梯子

           因为想要飞翔

        所以找了把梯子

     

        奇怪飞翔干嘛要梯子

        这真是个怪问题

        就像问杰克:豌豆为什么会飞上天

        杰克不是豌豆

        所以回答不出这个问题

     

       

        我
    的梯子很短

        只有九个阶梯二米半

        把他插在地上

        一步步向上爬   

       

        爬到了梯子顶端

        可还没飞上天

        所以我拆下了最下一阶

        接上顶端去  

     

        爬一阶

        拆一阶 

        爬一阶

        拆一阶 

        爬一阶

        拆一阶

       

        爬一阶   

     

        在云上

        杰克跟豌豆找到了巨人

        抢得了金鹅与竖琴

        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可我跟我的梯子

        却在两万英尺的高空迷了路

        没见着巨人也没见着鹅

        所以继续飞翔  

     

        飞翔干嘛要梯子

        某个美丽的午后梯子突然这么问 

     

        于是 梯子走后

        我努力寻找回到地面的路

        可是走起来总特别缓慢

     

     

        爬一阶

        拆一阶 

        爬一阶

        拆一阶 

        爬一阶

        拆一阶

     

        爬一阶

    2/2/2009

             今晨醒来,觉得室内光线分外明亮。偶然望向窗外,不禁吃了一惊,原来外面早已银妆素裹,好一个洁白清净世界。我欢喜地伫立窗前足有一分钟。虽然我生在中国北方,眼前的雪景对我算不得什么,但来英国二年有半,这样的雪还是第一次。我的窗子正对着屋后花园,无有车喧人流的纷扰,雪压在一丛丛常绿的枝叶上,甚是可爱。不由得想起上学期曾结识一位从台湾过来交流的学生,那人说他从小到大没见过雪,本来期盼着英国圣诞下雪,却未偿心愿。可怜他前脚刚走,后脚老天便弄出这样的美景来了。

        今天是星期一,也是我每周要去伦敦教授中文的日子。打开电脑上网,妈妈照例在线。她给我发信息说:“你今天去伦敦吧?电视说伦敦下大雪了,有的学校停课了。你打个电话问问吧,好多车也都停运了。”我暗暗称奇,万里之外发生的事情,我见到这雪也只不过一刻钟,他们竟早知道了。称叹之余,更庆幸妈妈及时给我提了个醒。我每周一都要在路上奔波数个小时,万一白白等车而不来,岂不是自己受罪?再一望,似乎这雪积了也只不过数厘米厚,且阳光明媚,想来想去,因为这点雪而阻滞交通也不合情理。不管怎样,先给coach的运营商——National Express打个电话再说。在连续做了几道电话选择题,以及听了无数遍那每隔二十来秒就传出一次的“Thank you for your patience”之后,终于等到活生生的人声跟我说话了。我向接线员询问了我所预定的来回车次的情况,她给我的答复是:去程取消,回程延迟。(我的回程可是晚上10点的,要午夜之后才能到家)我纵有再大的责任心,也觉得在雪夜里等那不知什么时候才来的车有点太折磨自己。心下打好主意,今天的课就取消了罢。

        但是终究还是过意不去,首先算好了一个补课的时间,其次想着要赶快通知语言中心的主任和学生。语言中心主任是一个西班牙人,平常对我们进行放羊式管理,不管几位老师干什么,怎么教,只要考试卷子,考勤表和最后成绩。我先拨他的手机,不通;打他的办公室,始终无人接听;复拨手机,终于通了。电话那头传来的是一个慵懒的声音,似乎还在被窝里。他说:“Yiwen啊,你还不知道吗?今天整个学校停课。”我听了这个消息,不禁欣欣然,没想到我根本就没责任。这下学生那头的道歉也可以免去了!

        临挂上电话的时候我对他说:“Enjoy your day.”他说:“Enjoy the snow!”

        哈,原来这是所有在英国的人们找理由给自己集体放假的日子。

    12/6/2008

    Saatchi Gallery见闻记

    几个星期以来,我的中文课学生都闹吵吵,想要组织一次集体出游。第一个念头自然是去伦敦中国城吃饭,但后来觉得单是吃饭,似乎没多大意义,于是我便试着在网上搜寻看近期有没有关于中国的展览。果然,天不负我,找到一个正在Saatchi Gallery举办的当代中国艺术展览,名叫:“The Revolution Continues: New Art from China”。跟大家一说,大家也都拍手同意,于是定好125号前往。

    Saatchi Gallery位于闹市区,却有闹中取静的味道。前脸儿就是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的Sloane Square商业街,转过来却异常空旷和寥阔。听说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免费当代艺术博物馆,我有点不信,心想,也许是在“免费”里面它排最大吧!

    我其实不喜欢当代艺术,但是观摩当代艺术却是思想交流和碰撞的好时机。同行的几名学生都来自人文科专业,两名翻译的,一名历史的,这让我们有许多交流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大家都怀着一种好奇心。不管喜欢不喜欢,都要认真地探寻个究竟——这是我很欣赏的一种态度,也是我很享受的一种时光。

    Saatchi Gallery的展厅果然很大,大得可以在里面打篮球了。每个展厅里面仅有几幅作品——也有许多是立体的。作品的面积也都很大,几乎布满了整个墙面。有趣的是,印有作品名称、作者以及相关信息的挂牌却很小,小得必须仔细寻找才能发现。我想这是别有用意的,因为当代艺术(其实就是后现代)总给人一种挑战惯常思维的感觉。你看见一件作品,心里会有说不出的奇怪,想要知道它诠释了什么,反映了什么,证明了什么。寻找不到时,便只好调动自己的全部头脑去猜,所得出的结论也往往因个人经验而不同。这个画廊果然将吊胃口的计法施展得淋漓尽致,因为挂牌上并无对作品的任何解释。如果你想了解,那么请花1.5英镑,到画廊商店买一本小册子吧。我们几个人都中招了,在每件作品之前绞尽脑汁,讨论得不亦乐乎,最后迫不及待地一人买了一本。

    有几件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很深印象的。最喜欢的是一幅画,名叫“Portrait of Mao”。这幅画实在很逗,因为它利用了“毛”和“猫”的谐音双关。画面背景是一丛梅花,并有毛泽东《咏梅》的手迹“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而花丛中间是一只大猫,确切地说是一个硕大的猫头。猫穿着中山装,系着领口的扣子,而且嘴角的线条,脸部的轮廓都酷似毛泽东的。我不得不承认我很喜欢这幅画。因为我喜欢毛泽东也喜欢猫,喜欢梅花,也喜欢书法!为什么不以亲切狡黠的方式来将这些东西整合一下呢,纵使在传统意义上是有点离经叛道的!在商店里,我买了一个印有这幅画的布袋子。

    有关毛泽东的作品还不少。在一幅画作《雅尔塔会议》(Yalta)中,画者几乎是在忠实地临摹历史照片,只不过他让毛泽东坐在了丘吉尔与罗斯福的中间。这一时空的错位令人感到毛泽东的力量。纵然他没有出席雅尔塔会议,但他和丘吉尔、罗斯福一样都是影响20世纪世界格局的领导者。

    有一幅叫作《十日谈》(The Decameron)的画,其名完全取自意大利薄伽丘的名著,但它的内容却由一幅中国当代历史照片——2004年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来。宏伟庄严的会场,被虚虚实实的线条切割成了十个方块;远看,可以明显地辨识出会议的场景;近看,细节却都朦胧而错位。这幅画不禁使人联想到个人与历史之间的关系:那些被载入史册的场面,在个人的脑海中,往往只是一个朦胧的影子;它们,究竟有多少和个人的细微感受真正相连?

    雕塑《三头怪兽》(Three Headed Monster)是一具庞大的类似于史前恐龙遗骸的骨骼雕塑。这具骨骼生有三只头颅。近前观看,头颅上和每片骨头上竟密密麻麻地刻满了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佛教和穆斯林教——的经文,雕塑者的意思宛然可见。那么,宗教到底是不是怪兽?雕塑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动机?观看这件作品的每个人又是怎样理解的呢?这些问题,恐怕都只能抛在风中了。

    观完展览之后出来,天色已晚。我们前往Leicester Square的中国城用了一顿正宗的中餐。夜幕下的Leicester Square显得格外热闹,灯火辉煌,欢闹叫喊声不绝于耳,原来为了迎接圣诞和新年的到来,这里办起了露天游乐场。两个女孩子决定要乘坐一项急速旋转的游乐项目。她们没有因为刚刚饱食就急速旋转而不适,反倒在上面快乐得哈哈大笑。我在下面看着她们,也不禁为她们的情绪所感染。在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快乐原来可以如此简单——如果找对了在一起的人的话。

     

     

    11/29/2008

    纪念我在英国的第一个presentation

    11月8日,Goldsmiths, University of London

    Postgraduate Research Day - Exploring National Identity in Music

    A One-Day Postgraduate Conference at Goldsmiths.

    This one-day conference seeks to encourage debate about ways in which national identities are expressed in music. Speakers will explore a wide range of topics including the English song repertoire, Stravinsky in 1940s America, Rap & Hip-Hop’s Embodiment of the American Identity, and Krishna’s Flute and Indian National Identity.

    Programme:


    10.30 Paper 1: The Dawn is Breaking: The School Songs in Early 20th Century China.
    Yiwen Ouyang, Royal Holloway, University of London.


    11.00 Paper 2: Krishna’s Flute and Indian National Identity.
    Flora Henderson, PhD Student, SOAS.

    11.45-12.15 Paper 3: American Music: Rap & Hip-Hop’s Embodiment of the American Identity.
    Crystal Roberts, MA Transnational Media & Communications, Goldsmiths, University of London.

    12.15-12.45 Paper 4: A Popular Nationality? Stravinsky in 1940s America.
    Jenny Tamplin, University of Oxford.

    1.30-2.00 Meeting of PGR Performance Students with Keith Potter (Small Hall).

    2.00-2.45 Keynote Paper: Barbara Eichner, Lecturer, Goldsmiths, University of London.

    2.45-3.15 Paper 5: Exploring the Effect of Prokofiev’s Move to the West on his Piano Writing.
    Gary O’Shea, PhD student (musicology and performance)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3.15-3.45 Paper 6: Composing Diasporic National Identity:
    Musical Landscapes between Nationalism and Exoticism in Chen Yi’s Dunhuang Fantasy and Spring in Dresden.
    Chih-Suei Shaw, Jesus College, University of Oxford.

    4.00-4.45 Lecture Recital: 'English sounds best suit with English sense'.
    Stephen Foster, PhD Student, Goldsmiths, University of London.

    9/17/2008

    棉花糖与糯米鸡

    回北京了,去国图,查文献。

    一进书库,就仿佛掉进了文献的汪洋大海之中。真是学然后知不足呀!那书架上的一排排,一厚本一厚本,似乎都是你想知道的,恨不得登时吞进肚子里,但是又咽不下,带不走,只能瞪着眼干着急。我几年前的读者证件卡,倒是很快就完成更新了,可是凭证件一次只能借三本,我不幸又忘记了密码(天!我怎么一点也不记得有什么密码)。幸好我还有一件法宝——我心爱的柯达V570双镜头猫眼相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准备“偷拍”我想要的书页。

    很快就搜集了三部文献,与我的研究课题都是相当关联的,其中一本最大最厚的,看起来是尤为关联。好,那就先从这个下手。这是一本研究思潮史的书,序言中有介绍说是作者的博士论文(天,博士论文不应该有这么长吧。我见过的中英文博士论文,都是已经出版了的,哪一部都比不上这部的块头。论起来我的七万五英文,怎么都及不上这个。我悄然想起我的导师说,有一次他被迫指导一部写到十八万字的博士论文,读得他恼火。估计这位的导师们命也好不到哪儿去)。从第一页开始一目十行地翻起,可是没翻几页我就感觉不对劲了。里边写得翻过来掉过去,摆概念,掉书袋,百行而言一物,语言索然无味,像一块充满水分的囊膪肥肉,往好听里说是棉花糖,看似庞大而香甜的一块咬下去却没有多少分量。最让我受不了的是引证大量历史文献——我知道那是人家硬梆梆响当当闪亮亮的优点!看么,往导师面前一摆,保准让人没话说的。多年尘封的报纸杂志让他翻了个遍,连排不上号的人说的一句排不上号的小话,只要有关联的,都让他给列出来。可是你累不累呀!我想问一下,有必要么?导师似乎是被折服了,在序言的评语中充满敬意地写道作者的史学功底如何如何扎实,现在有些学者不愿做艰辛的史料搜寻工作,满足于当下已有的文献……之类的。我也知道我的观点貌似有些离经叛道,然而我实在是觉得,罗列一大堆没有价值或价值甚微的文献,只能再徒然增大棉花糖的体积而已。不管别人怎么想,本姑娘是独观大略型的,我是思想家,不是历史学家。我所要的是提炼出来的精华和领悟,一击而中命门,一语道破天机。有了精华的领悟,再回去慢慢地讲故事,讲出来的就像糯米鸡(我印象中人大食堂早餐的糯米鸡总是那么好吃,也许是位于中关村大街的国图勾起了我对人大的涓涓回忆,也可能是我那时第一次认识糯米鸡之故),内容坚实饱满,口感油亮鲜香。这又像多味作料提炼出来的十三香,放回锅里去,炖什么,都有味。

    说那么一堆,列位就当我是任性胡言好了。也别管我的比喻恰不恰当,因为,我饿了。

     

    棉花糖    糯米鸡

    7/27/2008

    你像一只蝴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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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契尼《蝴蝶夫人》歌剧选段CD。在第一次完整地观看这部歌剧时,我心中充满了烦躁、悲愤和不安的感觉,以至于从剧场出来好一段时间都没有说话。但后来我很快发现,《蝴蝶夫人》已刻入我的心扉,成为我最爱的歌剧了。巧巧桑祈盼她的美国军官丈夫归来的咏叹调《美好的一天》,和彻夜等待丈夫的哼鸣合唱曲,都成为我心目中悲凉而美丽的珍藏。

     

    然而,说木村在完全自我放逐,似乎也是不对的。

    那是今年2月份,她重新从日本归来。去年她圣诞节回家之后,续签拖了几个月,导致她不得不在日本滞留。一回来,她就忙忙碌碌地重新找住处,要我帮她参谋。看着不可开交的她,我打趣地问:“这次回到英国有什么感觉?”她吁了一口气说:“唔,像是回到家了呢。”

    我登时无语,脑海里马上浮现出了普契尼的那部名歌剧《蝴蝶夫人》。

    《蝴蝶夫人》,一个东方与西方碰撞的凄美故事。15岁的美丽日本艺妓巧巧桑,经人介绍,嫁给一名美国海军舰长Pinkerton。介绍人和Pinkerton都知道婚约只是暂时的,以Pinkerton离开日本为截止,然而巧巧桑却天真地认为Pinkerton会娶她一辈子。她全心全意地爱着Pinkerton,决定背弃自己的信仰改信一切美国的法律和宗教,乃至于遭到宗族好友的唾弃。一天早晨,Pinkerton离开,再也没有重返。巧巧桑坚信他会回来,每天都登上山顶,遥望海平面上浮现的船只。她还为Pinkerton生下了一个孩子。三年过去了,有一天Pinkerton的船突然出现在天际。巧巧桑激动至极,彻夜等候丈夫归家。清晨,Pinkerton终于出现了,身边却跟随着他的美国白人妻子。他们是来要回孩子的。绝望的巧巧桑最后一次抚摩了孩子。她给孩子蒙上了眼罩,在他手中插了几面美国国旗后,用父亲留下的匕首自刎。

    木村,你不觉得你和巧巧桑有些相象么?或者说,你只是一个有知识有学历的巧巧桑?难道这就是你们民族的命运?你们像樱花,义无返顾地扑向大地,零落成泥。你们为什么总能这样卓绝地忘记自己,为什么总能这样淋漓地抛弃自己?为什么,要以脆弱的生命为代价?

     

        夜幕降临了。如水的月色,漫山飘香的樱花和轻纱罩的灯笼,装点着巧巧桑和Pinkerton新婚的洞房。

        Pinkerton:你像一只蝴蝶那样美丽!

        巧巧桑(惊恐地):不,我听说在美国,蝴蝶被做成标本。人们从它们的腹中穿过一根针,将它们钉在板上。

        Pinkerton(安抚地):只有这样,它们才不会飞走啊。

     

     

     

    100_6950

        《明治维新时期日本的西方音乐》,Ury Eppstein著。封面是一排艺妓在拿着歌谱学唱,一名西方音乐教师在拉奏大提琴。

    7/24/2008

    你像一只蝴蝶(一)

         

       木村说:你们中国人总能记得自己是中国人,而我们日本人却总是忘记自己是日本人。

                                                                     ——题记

     
          前天,见到别了一个月的木村。她刚刚回国代了两周的课。她给我带了一袋日本的绿茶,我送给她父亲北京奥运会的徽章。然而,我们之间的交流,早已不只限于交换小礼物那么简单。
        到现在为止,我认识她将近两年。木村30多岁了,至今没结婚。她和我一样,在修博士一年级,只不过她是英文系,我是音乐系。我知道她在日本有博士学位,来这边却要从硕士重新读起。在日本,像她这样年龄的女人大多早就结婚带孩子,在家做全职太太,所以她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另类。有时候和她近距离相处,虽然已经非常熟悉,我还是不敢想象她内心里究竟埋藏了多少沧桑,尽管她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
        使我们走到一起,成为亲密朋友的原因,是因为我们都超越了自己的文化背景,深入地钻进西方思想世界中。我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她付出的代价远比我更大,但是她总认为我更勇敢(也许是因为我爱笑吧),以至于我怀疑她把我当成了她的精神依靠。在从图书馆回家的路上,她有时会像一位不速之客那样,突然敲开我的房门。如果一段时间不打电话不见面,她会说想念我的声音。
        我知道为什么她如此“垂爱”于我。在这个国家里,她几乎没有相识的日本同胞——或许,只要她想,她可以去认识,但为了专心致志于学业,吸收更多“纯西方”的东西,她尽量避免接触讲日语的人。今年,她过生日时,我们在酒吧里小酌相庆,有这样一段对话:
        她:原先上硕士那一年,忙忙碌碌地什么也来不及去想。但最近一段时间,我真的觉得有些孤独了。
        我:你会通过上网参与日本社会生活吗,比如看网页,泡论坛?我每天都上中国的网页,虽然人不在国内,但国内发生什么我都知道,也没觉得离得很远。
        她:几乎没有。
        (我惊愕了)
        我:那你国内的朋友呢,你和他们经常联系吗?
        她:偶尔发发电子邮件。但与我同年龄的女友,没有一个不是在家里带孩子做全职太太的,你又怎么指望与她们有太多的交流?
        木村常来我家,我几乎每次都留她吃饭,她和我舍友也相熟。有一次席间,舍友问及她的学习感受,她沉思了一会儿说:“你知道珠穆朗玛峰吗?如果你攀登它攀到一半,是没有回头路的。我现在就是在珠穆朗玛半山腰的感觉。”
        木村啊木村,你是不是在自我放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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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村上次从日本回来,带给我的一管小唇膏。风靡亚洲,感觉很日韩的Hello Kitty,竟然被设计成有着一对天使翅膀的雕塑造型,坐在希腊式的神柱上,神柱周围环以橄榄枝。仔细看,神柱上端金色的“Hello Kitty”竟然是标准的拉丁文写法。

     

    3/22/2008

    Goethe: "Naehe des Geliebten"

    Ich denke dein, wenn mir der Sonne Schimmer

    Vom Meere strahlt;

    Ich denke dein, wenn sich des Mondes Flimmer

    In Quellen malt.

     

    Ich sehe dich, wenn auf dem fernen Wege

    Der Staub sich hebt;

    In tiefer Nacht, wenn auf dem schmalen Stege

    Der Wandrer bebt.

     

    Ich hoere dich, wenn dort mit dumpfem Rauschen

    Die Welle steigt.

    Im stillen Hain da geh ich oft zu lauschen,

    Wenn alles schweigt.

     

    Ich bin bei dir, du seist auch noch so ferne.

    Du bist mir nah!

    Die Sonne sinkt, bald leuchten mir die Sterne.

    O waerst du da!

     

     

    当晨曦染红了大海时,

    我想起了你;

    当月色穿透了流泉时,

    我又想起了你。

     

    每当遥远的路上,扬起来沙尘时,

    我看到了你;

    深沉的夜里,流浪者在歧路上忧虑时,

    我也看到了你。

     

    浪起来了,在深沉的滔声里,

    我听到了你;

    万籁俱寂,在我常去倾听大自然的幽林中,

    我也听到了你。

     

    我就在你身旁,尽管你似乎在那遥远之处。

    你离我是这样的近!

    太阳落山了,一会儿群星就会向我闪烁。

    噢,你要是也在那儿,该多好啊!

     

    crimson

    3/2/2008

    Leonard Cohen

    多日未联系的Peter给我发了一封邮件,推荐我听一下加拿大歌手Leonard Cohen的歌。
    Leonard Cohen生于1934年,是60年代反战风潮中成长起来的歌手,随后的几十年中一直作品不断。那个时代的歌手一般都有些忧伤,迷惘和淡定的气质。同时,那个年代的欧美文学受到了很多东方影响,比如中国古诗和日本俳句。......这一切交织在一起,那种情境,那种思绪,真是谁解其中味啊。
    应该说这种风格不是我最喜欢的,我骨子里还是喜欢明朗、庄严、宁静、清澈的东西。但是出于“朋友推荐的必要认真学习一下”的动机,我下载了他的一些歌来听,最喜欢的一首名叫“Dance me to the end of love”。还有,这位歌手同时也是一位诗人。我在网上也找到了他的诗。下面这首我尤其喜欢,很有滋味:
     
    Song (“I almost went to bed …”) from “The Spice-Box of Earth
     
    I almost went to bed
    without remembering
    the four white violets
    I put in the button-hole
    of your green sweater
     
    And how I kissed you then
    and you kissed me
    shy as though I’d
    never been your lover
     
    这首小短诗很有中国绝句空灵、精巧、清新、缠绵的意味。琢磨琢磨“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的情境,就是这样的。

     

    1/12/2008

    毕毕十九岁

    亲爱的毕毕:

           110是你的生日。虽然在MSN、校友录上都道过了祝福,也读了你的博文,但心里仍然放不下,总觉得还应该再写一篇东西给你。

           毕毕,近来你老是说,你想回十九岁,一天就好。但你知道吗?你在我心中是永恒的十九岁。我清楚地记得你十九岁的样子。第一次见到你,是在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晚上近10点,全宿舍另外七个女孩都聚齐了,只差你没到。大家纷纷猜测最后一位室友是什么样子。这时候,你穿着一袭淡紫色的长裙,虽然拖着个大箱子,却还是袅袅婷婷地走进来。大家欢呼……军训之后就开始上课。专业课上,咱俩成了partners——同桌。当时一直觉得这个词很别扭,不仅因为它有特别的意思,而且我觉得跟你并没有partners那般的和谐。无疑,你是善良、美丽、可爱的——但是怎么那么爱抬杠呢?我说什么,你就故意似的气我,反驳我。当然,爱抬杠的人往往会觉得另一方也是在抬杠,于是我也免不了被加上抬杠的罪名。气恼和冤屈使我总被你弄得脸红脖子粗,有时也陷入争执甚至吵架。直到有一天,中午在食堂对坐吃饭,你天真地说,你早已把我当作最好的朋友。我小小地吃了一惊,自此开始重新审视你的方式,这才逐渐理解,你的谐谑和攻击,都是亲近不拘到无以复加的体现。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之间的抬杠越来越少,共识越来越多。你越来越温柔,而我早就有了免疫力,不会被你轻易气到了。你十九岁的记忆里,也包含着和我不时的抬杠吵架吗,毕毕?

           我记得你二十岁生日前夕的那一天。那天,你一个人去上自习——我知道你的性情。在人生重要的时刻,你期待美丽的庆祝,又执拗地用孤独感把自己包裹。将近午夜,大家在寝室里谈笑风生,你还没有回来,我于是提出了一个秘密的建议——零点过了,你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寝室,屋子里一片漆黑,静悄悄的,好像我们都在沉睡。在你推开门的那一刹那,我们突然齐唱:“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我知道,你也牢牢记得这一刻。还有许多大学的生活片段,都少不了有趣的你。那天大家卧谈,兴到极致,你却沉沉睡去了。我们被勾起来的恶作剧冲动无处释放,最终在你的脚上画了一只小乌龟,然后就有了你转天早上糊里糊涂不知就里带着它去上课,在校园里走,直至去见姨妈和表弟方被“揭穿”的种种——唉,这些事情,在我们514的校友录里,早就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可我又止不住重提一遍,因为我是如此怀念那段时光。我怀念你闪着轻轻的笑意叫我:“地瓜。”地瓜是你最爱的零食。你曾经问我被叫了这么久外号为什么不起义——倘若一个人从来没有被朋友叫过亲密的绰号,那是多么可悲的事!还有你们称呼我的“阳阳”——除了你们,再没有人这样叫我。这个称呼在我心中是一份宝藏,专属于你们。我记得你们每一个人这样叫我的声音和神态,它们使我的心融化了!

           毕毕,我们认识八年了。我熟悉你的许多许多。你的父亲,母亲,姐姐;你的故乡,儿时,梦想;你的美丽,纯洁,你永远的年轻,就如同林徽因那首题为《人间四月天》的诗咏。

           生日快乐,毕毕。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音点亮了四面风;

     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

     黄昏吹着风的软,

     星子在无意中闪,

     细雨点洒在花前。

     那轻,那娉婷,

     你是,鲜妍百花的冠冕你戴着,

     你是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

     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

     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

     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期待中白莲。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

     是燕在梁间呢喃,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12/19/2007

    紫杉树

    今天有人对我说:

    “You probably know this, but your name is very like the Welsh name ‘Ywen’, a Yew tree.”

    Yew tree,紫杉树?

    我素来不熟悉这种树,尽管我知道那是个美好的名字。

    于是先查资料。在英文Google上输入“yew tree”,便得到许多介绍。有一篇文章说,紫杉是冰川时期遗留下来的物种,主要生长在北半球。凯尔特人,希腊人和北美印第安人都非常热爱这种树,敬若神明。因为它的生命可以长达千百年,而且树干直接从根上长出,所以便被视作永恒、不朽与重生的化身,象征着与祖先源头的紧密联系。一代又一代,紫杉树见证了民族的历史,见证了后代的繁荣。

    再查中文资料:“紫杉又名红豆杉,常绿乔木,可高达25,是远古第四纪冰川后遗留下来的植物,在我国的一些地区有着‘神树’的美誉,是世界珍稀树种,在我国云南、西藏、黑龙江、吉林、湖北、四川、广西、江西等省均有少量分布。为我国特有的珍稀濒危树种,1998年被国家列为一级保护植物。据研究发现,从其皮、根、叶中提炼出的紫杉醇,对防治癌症、白血病、艾滋病有特的功效。比黄金贵,故紫杉有黄金树之称。” 

    原来这就是yew tree,紫杉树!没想到我竟得到了一个如此美好的威尔士名字,就把它作为我的圣诞节礼物吧。

    11/17/2007

    笔墨生涯

    最近“失业”——实际上是“失校”了以后,我过了一段颇为悠闲的,无组织、无纪律的生活。当然,在此之间我也没闲着,主要是应付各种来自国内的“稿约”,有自己动笔写的,有校看的;有中文的,有英文的;有“戴着镣铐”的枯燥的留学文书,也有可以让我有相当余地尽情挥洒的杂志文章。于是,一时间,我似乎成了一名“自由职业作家”。这段日子过得我暗自得意,因为虽然“作品”简陋,但在生活形式上却可以模仿那些名作家们自由不羁,身隐于市井,情寄于山水,思想却又能产生足够影响力的生活。要说起来,这也是我儿时梦想的一部分。当一个朋友问我业余时间干什么时,我大言不惭地回答他:“I sell my articles.”看着他惊奇的表情,我明白,我那小小的虚荣心是得到满足了。

    我这“卖笔墨”的日子过得可算够惬意的。早晨起来先把电脑打开,却不切入正题,总是在网上东看看西逛逛,聊聊天,回回邮件,当然不会忘了给自己泡上一杯绿茶或柠檬蜂蜜水。我的电脑桌正对着窗外,天气一目了然,进入霜冻之前,我就经常拣阳光充足的日子把被褥枕头放到院子里去晒。没有晒架,就搬两把椅子。很快舍友们都学会了这个方法,争相效仿。英国冬天天黑得早,五点之前就全暗了。虽然不得不忍受漫长的夜晚,但黑暗之前一刻的晚霞却甚是漂亮,能够把整个天空全铺满,金、红、棕的颜色与深蓝的天空交相辉映,错落有致,就像浓墨重彩的油画。

    在家待的时间一长,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迷恋厨房了,一进里面就不愿意出来,而烹调的耐心、兴趣以及技术也迅猛增长。我越来越认识到烹调的要诀,是以悟性去体会“物性”,并进行合理的运用和搭配。所以我现在很少按菜谱照方抓药,而常常将手头的材料重新组合,变出新花样,既减少浪费口味又常换常新。前几天我从超市买了一盒鸡翅,共十只。当天取出一半,以香菇、伏特加,佐以其他作料炖之,香味四溢,我自己享受了一半,晚归的舍友们饥不可耐,将剩下的一半分食精光。我那个洋洋得意,就差没说自己是《马太福音》里用七条面包喂饱四千灾民的耶稣了。第二天,我把剩下的一半鸡翅撒上孜然煎烤,又做了番茄酱芦笋牛肉,葵花子巧克力蛋糕。啊,hopeless corruption, but unfortunately I like it!

    写作这件事是很无规律的,有的时候状态好,有的时候状态差。我的节奏通常在白天比较缓慢,逗留在吃吃玩玩之上,到晚上八九点了,意识到“时不我待”,这才开始严肃抓紧起来,所以开夜车也就是免不了的。完成稿子后,有时发给朋友,有时发给约稿人,等待反馈和评判。这其中免不了一些“抬杠”,但看着别人“解读”自己的思想,也暗觉有趣。更好笑的是,一次一位编辑朋友让我把自己的英文文章翻译过来,我照做了,但她提交给审稿人时,并没有说是作者本人译的。审稿人阅过之后,随手改动了几处英文多义词,说译者理解错了。也许这位审稿人并不知道译者就在作者的脑子里趴着吧。是为一笑。

    10/31/2007

    内心的声音

        当下,我正面临一个很大的抉择。

        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抉择,因为在我内心深处早已有答案了。无须锱铢必较,无须如履薄冰,在一些重大的人生岔路口,你需要做的仅是“follow your instinct”。

        然而,to follow instinct却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松做到的。原因是,太多的所谓现实考虑,太多地在意别人的评价,太多的急功近利,想一步看到收获。其结果,只能是背离了自己的内心,越发迷茫,越来越不快乐。

        七年来,有一个人我要特别感谢,这个人就在我的朋友中间。她是谁呢?(竖起耳朵听好了!)范范,就是你。(鸣响礼炮数声,大家鼓掌)其实我要感谢你的,只是一件小事,你自己可能都早已忘了。

        还记得我们的大二上学期吗?在冷成金的中国文学鉴赏课上我如鱼得水。然而回到宿舍,我不得不愁眉苦脸地啃经济学。那时我认为,研究生一定要考经济专业,那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在一次就冷成金的课进行热烈讨论后,你仍然抑制不住兴奋,脱口就来了一句使我的人生出现了重大转折的话:“欧阳,你别再学什么经济了,你快专业搞文艺理论吧!”

        这句话,如醍醐灌顶般,骤然令我在一秒钟之内醒悟了。我突然看清了自己在面对经济学书本时是那么地不快乐,那不是我的世界。“专业搞文艺理论”,好像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一般,让我认识了正确的自己,明白了自己在这个世界扮演的角色,明确了自己想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专业意味着身份,意味着责任。因而,在后来的每一天中我都会想到,我是专业,我的毕生生命应该献给这个领域,我要尽我所能做到最好。

        有人说,如果没有对一个领域一以贯之的追求,即使再成功,也只是0的累加。然而,如果一个人真正地找到了他/她愿意驻足于,投入于其中的一个领域,这一串0前面就有了个“1,而这些0,也就发挥了它们的最大价值。

        范,你的那句话,使我找到了1,当然,是使我找到了自己,找到了我内心的本能需要。用浪漫主义的老套比喻来说,“像绿叶发芽那样自然”的需要。

        当然,本能的需要往往看起来不是那么“现实”的。那一年的五一节,妈妈听到我决定放弃经济专攻人文的时候哭天抹泪,她认为我们家将从此“没有好日子过”了,因为文科给人的印象通常是清水衙门,阳春白雪,门前冷落车马稀……

        然而,这么多年来,当我跟随着内心的召唤一直走下去的时候,我发现实际上这条路是越走越宽广,沿途撷取的一颗又一颗丰硕的果实令我喜悦连连。虽然也曾遇到过挫折和迷失, 但只要静下心来倾听一下内心的声音,我就知道我该怎样继续走下去。我知道,这样选择,即使失败了,也不会后悔。而妈妈现在也成了我最坚定的支持者。



    10/17/2007

    一本书的故事

         今天,我终于卖掉了自己收藏的那本书——并且感到应该把这件事记录下来。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我又为什么想要记录它呢?

           这本书的名字叫The Philosophy of Religion,作者Brian Davies,牛津大学出版社第三版,我是在刚来英国不久时在学院里的书市上买的,买价为16.99英镑。

           16.99英镑,当时我还没意识到这个数目的高昂——直到生活了一段时间与其他物价对比后才知道。我不明白在这个国家书价为什么是如此之贵,难道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对作者和出版者的尊重?从前,在国内,我养成了随手买书的习惯,看见自己喜欢的书不管是否当时需要都爱买上几本。到了这边,此习行不通了。别说纯属个人兴趣的闲书,就连专业需要的教科书和参考书都很少有人买新的,而是到图书馆借或从高年级学生那儿淘二手。曾有一本我喜欢的参考书,很想拥有,在Amazon网站上一查,400多页的普通硬皮装竟要60多镑。60多镑!在这儿可以买到一件相当不错的大衣了!

           而且这个国家有着相当严苛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禁止复印整本书,最多只能印一两个章节。不过你有政策我有对策,暑假之前把那本书借了来,带回国去整本复印,装订得漂漂亮亮,只花了不到30元。

           所以我初来乍到时“随手”高价买的那几本书,一直是沉痛的教训。所幸利用率不低,其中好几本参考性强,经常翻阅;只有这一本,虽然内容是我极其感兴趣的,但本职工作暂时用不上,也就束之高阁,竟然从未看过,只在扉页签了自己的名字。

           上学年结束之前,我在校园网的广告区看到一条帖子,一个哲学系本科生想要求购二手课本。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神奇的原因促使我想打开这个帖子。仔细一看,她要的恰是我拥有的这本。

           我惊喜之余,有点得意,因为我一向认为自己的挑书水平不低。一本书被用作某个学科的课本,那必是比较经典的。这在我先前的买书经历中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

           我按照她留的邮箱地址,给她写了一封邮件:

           “你好,我看到了你的求购信息。这本书我手里有,并且是全新的,只是扉页上有我的名字。我愿意卖给你。但因为我也很喜欢这本书,所以你可以选择或者付8镑购买,或者付5镑租一个学期。”

           她很快就回信了。她说,她愿意付8镑购买。

           其实,我是希望她付5镑租一个学期的。

           不仅因为我也很喜欢这本书,所以不大愿意转让出去,更因为我有一个小算盘——她用这本书听讲,必然会做一些标记或评注,我再读起来,不就节省时间了吗?

           并且,这本书还是全新的,并且也会是我将来需要的。我平白无故就这么折了一半价给她,值不值?值不值?我问自己。

           富有戏剧性的是,这个转让过程很漫长。我们三番五次发邮件折腾。那时候她不在学校,本来计划安排我把书交给她的舍友,但未实现。后来我回国了,一个月,我俩断了音讯。

           在这个过程中,我本来可以随时改变主意。但不知为何,有一种越来越强大的声音在我内心确认:“是的,我应该卖给她!”

           也许是为了告慰打开那个帖子时那种“偶遇”的震撼,也许是为了制造一种精神碰撞的奇妙履痕——我相信,书承载着人的精神,能量,气息和生命。她恰好在当下需要,我恰好在当下拥有;她恰好遇到了我,我恰好发现了她……这样一种巧适的珍贵,断不是任何金钱可以换来的。

           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我暗暗决定,要忠实地为她保留这本书。

           直到开学,她的邮件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翩然而至:“Hi,你还愿意卖给我吗?”

           我笑了,回复道:“是的,我愿意。”







    10/6/2007

    中转

    在莫斯科这个熟悉的机场里,一切好像都与我有关,一切又都无关。从伦敦到北京,从北京到伦敦,这是我中转的地方。侯机的地方面积不大,又每每要待上几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所以在这里,总会有一些思绪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离办完转机手续出来的地方不远处,有一家Irish Bar 这是整个侯机大厅内唯一一处像模像样,可供一坐的地方。我前次在这里中转时,已侦察得清清楚楚,从酒吧侧面的小门进去,选定最偏僻最靠门的一张桌子,桌腿左下角处就有两个电源插座,正好可以打开笔记本电脑消遣时光。而且这里远离吧台,即使几个小时不消费,也没有人注意你。俄罗斯是个奇妙的国度,它横跨了东方与西方,正符合我此时的处境与心情。这个酒吧就是明证:明明起了个英文名字叫爱尔兰,可酒吧里的音乐时而却会传出中国的《康定情歌》。我在那张桌子前坐下,打开电脑,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离家三天前为帅帅拍摄的照片——帅帅是我家的约克夏小狗。看着帅帅乌黑清澈的眼睛,朝天翘起的湿润的鼻子,微微伸出的舌头透着无限的安全感和撒娇的神气,我觉得它是世界上最聪明最通人情的狗狗,牵起我无限恋家的乡愁。我不知道在我的人生中,还要这样中转几回,或者一辈子这样中转下去。此刻,酒吧里正在播放东方色彩很浓的电子音乐,低沉的男中音和声,伴以丛林感的电子节拍,不禁使我想起刚刚在免税店里看到的一件纪念T恤衫,上面用英文印着:“I have been to Russia but there are no bears.”我不禁下意识地左右张望,好像要在周围人的丛林中寻找出一只熊来。我英国家里的枕头上,还有一只小熊在等着我。它需要我的爱,温暖——empathy, passion。也许就是这样吧,就是这样,就像一座桥,我的行囊中不仅是物质,还有能量和情感。我像一个负重的搬运工,将它们从桥的一端慢慢地转移到另一端,再转移回来,如此往复延续,从一个家到另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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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2007

    回家

    95,我终于回到北京了。这趟回家之路真可谓曲折而又艰险,原因是我竟然误了预定的航班,而错过航班的原因,竟是源于一个看似微小而又愚蠢的错误。事情的始末是这样的:我从Southampton到伦敦,每每喜欢乘坐coach。这项交通工具有几个优点:一、在网上可以提前定票,定得越早票价越便宜,先到者仅仅1镑就能买到票;二、Southampton大学有站,不必走远就能上车;三、车厢和座位均很舒适。我定的机票是93号下午130从伦敦Heathrow机场起飞的,由于时间确定,所以早早也就定了3日早晨从Southampton到伦敦的coach票,自己一张单程,给当天送我到机场的Erik定了一张往返,票价不用说自然是抢到了最低价。那么,我的愚蠢的错误是什么呢?从Southampton到伦敦的coach是从Southampton的市中心总站始发的,然后经过大学。Southampton的总站在National Express(英国coach总公司名)主页上即可寻到,而大学的那一站则要跳转到分支页面。我为了图省事,每次订的票都是从市中心总站出发,自己实际却在大学等车和上车。然而,对于网上定出的低价票National Express有书面规定:“预定的座位只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有效。”(天啊,整个一个“双规”!)这样看来,我上车的实际地点和票上显示的不一致,也就是违反了规定。然而,我遇到过的绝大部分coach司机却都不曾说过什么,看一下票就照样让我上车了。遇到过一个较真一点的,也只是板着脸批评了我几句。于是我也就心安理得,依然如故。3日早晨,我和Erik早早地来到大学的车站。本来coach应该在940分到,这次却晚点了好一会儿。从车里下来查票的司机显得很不高兴,他问:“有谁是应该在市中心总站上车而没上的?”我连忙朝他扬扬手中的票说:“我们。”司机朝票盯了一眼,便绷起了脸道:“你们的座位已经失效了。”偌大的coach就这样真的扔下我们一溜烟地绝尘而去。而我在这个时候倒也并不紧张,因为火车到伦敦只要一个多小时。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我们赶到Southampton火车站,搭上了11点的火车,到伦敦中心火车站Waterloo时,已经1220了。Heathrow机场在伦敦西南角的偏远一隅,我们乘地铁过去,哪里还来得及。我就这样错过了航班。接下来改的航班不仅让我多支付了高达266英镑的费用,更令我在转机的莫斯科机场度过了漫长的17个小时。5日上午,我持续40多个小时的回家之路终于到达终点。这真是一次惨痛的教训,让我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小错酿成大错,什么叫失之毫厘,谬以千里!